東莞沙田麗海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所屬圓網印花機、定型機等2項廢舊設備資產
圍觀數(shù):154轉讓底價: 14.706萬元 | |
項目編號:SWZC240485H | 保證金: 4.5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東莞沙田麗海紡織印染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4-11-27至2024-12-10 | 競價開始時間:2024-11-27 08:00:00 | 連續(xù)報價開始時間:2024-12-11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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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40485H | 監(jiān)測編號 | GR2024SD1001138-2 |
標的名稱 | 東莞沙田麗海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所屬圓網印花機、定型機等2項廢舊設備資產 | 轉讓底價 | 14.706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4-11-2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2-10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4-03-31 |
評估結果(萬元) | 16.34 | 備案單位 | |
廢舊物資具體信息 | |||
名稱 | 東莞沙田麗海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所屬圓網印花機、定型機等2項廢舊設備資產 | 計量單位 | |
規(guī)格型號 | 數(shù)量 | ||
存放地 | 東莞市沙田鎮(zhèn)環(huán)保工業(yè)城 | ||
詳細信息 |
1、標的狀態(tài)閑置。 2、標的資產共2項,為紡織生產線及附屬設備,其中包括圓網印花機和定型機,于2002-2007年間購置,均存放在廣東省東莞市沙田鎮(zhèn)麗海紡織工業(yè)園內。設備處于待報廢閑置狀態(tài)。 3、標的資產設備尚未拆除,成交后由受讓方負責拆除,設備拆除、運輸?shù)认嚓P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掛牌價格不含增值稅,項目成交后由受讓方承擔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稅及其他相關稅金,轉讓方向受讓方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看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楊和風 15015337729 6、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預約參加轉讓方組織的現(xiàn)場踏勘,并簽署《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詳見掛牌公告附件),《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7、本次轉讓標的數(shù)量與質量均以移交時的現(xiàn)場實物現(xiàn)狀為準進行交接,轉讓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數(shù)量、重量和質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jù)和標的移交的憑據(jù),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11-27 |
掛牌公告期 | 10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guī)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預約參加轉讓方組織的現(xiàn)場踏勘,并簽署《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詳見掛牌公告附件),《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2、標的資產設備尚未拆除,成交后由受讓方負責拆除,拆除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掛牌價格不含增值稅,項目成交后由受讓方承擔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稅及其他相關稅金,轉讓方向受讓方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看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楊和風 15015337729 5、其他重大事項詳見中和評報字(2024)第 SZV1022號《資產評估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現(xiàn)場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逾期不簽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主張違約責任。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本項目《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稅金,一次性劃入產權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赴轉讓方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fā)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xiàn)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xiàn)有狀況接收標的;如公告明細與標的實物現(xiàn)狀不一致的,以現(xiàn)場實物為準;受讓方不得就由此產生的損失和風險向轉讓方及產權中心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主張,一切后果和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對摘牌的標的物進行使用和處理。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移交后10個自然日內,自行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及轉讓方生產現(xiàn)場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標的存儲、看管、安保、拆卸、裝車及運輸?shù)裙ぷ鳎坏糜绊戅D讓方正常生產秩序,相關費用、安全生產責任以及用工風險等自行負責。標的拆卸和轉運造成地面或墻體損壞的,修復和整平的相關費用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進場施工前,須保證特種作業(yè)人員(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操作工等)持有合法有效的專業(yè)工種上崗操作證書,證書原件應存放現(xiàn)場以備查驗,做到人證相符。 10、意向受讓方須承諾,進入廠區(qū)作業(yè)前須與轉讓方簽訂安全拆除協(xié)議。 1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公告期滿前簽署《資產受讓承諾函》(詳見附件),《資產受讓承諾函》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4.5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費用。 |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 東莞沙田麗海紡織印染有限公司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廣東省東莞市沙田鎮(zhèn)環(huán)保工業(yè)城 | ||
法定代表人 | 李剛 | 注冊資本 | 30750萬港元 |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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